14
Feb
2019

浙江发放首笔省级固废举报奖金

发布者:第一环保 浏览次数:277

  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朱智翔 记者晏利扬 通讯员金然杭州报道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根据《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给予一重大跨界倾倒固体废物案举报人发放奖金2万元,并还将在该案刑事审判结束后,再奖励该举报人5万元。

  这是《办法》实施以来,浙江省发放的第一笔省级层面奖金。

  群众助攻,多起固废案告破

  据了解,原浙江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于2018年年初联合出台实施了《办法》,明确给予固废违法行为举报个人或单位最低5000元、最高10万元的奖励。

  《办法》实施以来,浙江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贯彻落实,积极宣传推广,得到了广大社会公众的热情响应和踊跃参与。截至目前,全省各地已有多起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因群众举报而告破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
  此次受奖励的举报人举报的重大跨界倾倒固体废物案便是其中之一。

  运输单位倾倒固废被查实

  据了解,案发前,该举报人向原浙江省环保厅反映,某市一运输单位存在非法转移、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。接到举报后,省环保厅立即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。

  4天后,针对该案,公安部门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1人,扣押各类车辆26辆,冻结资金89万余元,查封房产5处,固定多个非法倾倒填埋点位证据。

  目前,该案生态环境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且涉案人员涉嫌污染环境罪,进入了司法程序。

  用奖金撬动公众参与监管热情

  根据《办法》,环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,并对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,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;人民法院依据《刑法》判决被举报人犯有污染环境罪的,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。

  “发放奖金,就是为了要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固废监管中来。我们要严打跨界非法倾倒,重点放在固废产生单位、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。”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此类违法线索,都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。一经查实,便会兑现相应额度奖金,并全力保障举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。

  下一步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完善《办法》,还将充分发挥公、检、法、环四单位联动机制优势,合力构建“强化排污者责任、实施严惩重罚”制度体系,重拳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,持续打造全国最严环境执法省份。